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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污废水处理工初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通知
- 2013-11-29
关于举办污废水处理工初级职业资格
鉴定考试的通知
葫芦岛、抚顺市环保产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近期在沈阳举办污废水处理工初级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分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13年12月10日 10:00~11:30
地点: 沈阳市柳湖宾馆(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老长客总站西行100米,电话:02431015566)
二、实际操作考试
时间:2013年12月10日 13:00~17:00
地点:国电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皇姑区昆山西路258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场发)、2B铅笔、橡皮、黑色水性笔参加考试,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半小时不得再进入考场。
2.为方便各位考生,我单位将统一安排12月10日午餐和前往实际操作考试地点的车辆(12月10日12:30在原省环保厅门前发车)。
费 用:每人35元 (包括餐费、车费),费用自理、无发票。
交款方式:现金
交款时间:12月10日(11:30-12:00)
就餐及车费自愿参加,如不需要集体就餐和集体租车,请2013年12月5日前电话联系。
四、联系方式
辽宁省环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人:王烨
电话:024-31018849 13066661903
辽宁省易派环保职业培训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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